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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東興國中

【特教組】依據縣府6/17公文,通過「110學年度資賦優異學⽣鑑定」並選擇接受本校安置服務之學⽣,改為到校後繳交鑑定安置意願書、資優教育需求評估表兩項紙本資料。

作者 : 特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1-06-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6-17
依據110年6月17日府教特字第1103715125A號公文,通過「110學年度資賦優異學⽣鑑定」並選擇接受本校安置服務之學⽣,改為到校後繳交鑑定安置意願書、資優教育需求評估表兩項紙本資料,不必再進行表單上傳。

已經完成表單上傳者,請妥善保留紙本資料,於到校後,依據輔導處公告時程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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