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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東興國中

[特教組]給本校通過特教鑑定的學生家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作業須知」

作者 : 特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1-06-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6-18
轉知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作業須知」,詳如附件,請家長參照。

●發放對象:
一、本補貼發放對象,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
(一)截至 110 年 5 月 31 日,年齡滿 2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二)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
(三)109 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前款身心障礙學生,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110 年 5 月 31 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學生,並在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者。
(二)110 年 5 月 31 日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

●補貼金額: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每人新臺幣 1 萬元。

●領取期程:第一階段自 110 年 6 月 15 日起至 110 年 9 月 30 日止;第二階段本部將另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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